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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09年消费投诉统计公布 汽车商加价牟利成重点
发布日期:2010/3/10    [双击自动滚屏]
   
     昨日,郑州市工商局和郑州市消协联合发布了郑州市2009年消费者投诉统计分析。
 分析报告透露,2009年,郑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网络、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共接到消费者投诉、咨询185962起,平均每天接受投诉和咨询509起。
 车市火爆 消费者争相投诉“汽车加价”
 “想提现车?加5000块钱吧,要不得等3个月以后才能提车。”
 进入2009年,车市逐渐火爆,厂家来不及满足市场的需求,经销商趁机加价。去年以来,这样的事情在郑州车市越来越多,特别是去年年底。投诉统计分析透露,去年郑州市消费者关于汽车类投诉的重点之一就是:个别经销商利用市场俏销变相加价牟利。
 据称,汽车经销商的这种趁机加价行为违背了《价格法》。《价格法》规定,销售商要按明示价格买卖,汽车销售商的这种行为,等于是在明示价格的基础上收取了加价款。此外,任何一项交易都应当付出合理代价,如果消费者支付加价款,汽车销售商并未相应地付出合理代价,当然无权收取额外费用。
 此外,关于汽车类的投诉,还主要集中在:虚假宣传误导消费、收取定金套牢消费者以及汽车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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